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1]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最近,浙江省物价局给国家计委报来《关于要求明确土地使用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浙价费[2001]217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经研究,并商国土资源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的规定,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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