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集体和个体设计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员,技术骨干需有3年(大学毕业)到5年(中专毕业)的设计实践经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70%以上;   (三)有固定的设计工作场所;   (四)有一定的注册资金或保证单位;   (五)有开办设计单位的章程。   第八条申请设计证书的集体或个体设计单位应在申请书中载明:   设计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工作经历和职称,离退休证明,离职证明,注册资金数额或保证单位名称。   第九条颁发设计证书的部门,要根据上述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批准设计资格的同时,要明确规定领证单位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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