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订国营施工企业资格等级标准和定级发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况,制定本行业施工企业的资格等级标准。资格等级标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素质、数量及构成;技术装备和技术管理水平;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施工能力等。施工企业的等级可划分为1-4级。   为便于各部门在制订资格等级标准时掌握好划分等级的尺度,请各部门在今年八月上旬将制定的资格等级标准送国家计委施工管理局,经协调后再由各部门正式颁布,并由国家计委施工管理局汇总成册,一并转发。   城乡建设系统施工企业的资格等级标准,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的规定执行。   二、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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