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和取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督站的组建和人员配备情况,逐步作到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请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情况和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告国家计委施工管理局。   六、各地区、各部门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和取费标准,凡与本通知相矛盾的,按本通知执行。 1986年3月11日
5/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