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以批准的城市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各项建设的布局、选址、定点进行严格的管理。   3.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城市的各项建设凡涉及环境保护、公安消防、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人防建设等专业方面的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事先主动进行综合协调,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城市综合开发必须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的轨道,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要加强对综合开发的用地安排、环境容量、空间布局、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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