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规划期末城市人口为准。 四、本标准是按原国家建委(80)建发城字第492号文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设计范围、深度及质量标准要求制订的。其中,总体规划应达到为编制详细规划提供依据的要求;详细规划一般应满足房屋建设和各项工程编制扩初设计的要求;各项工程专业规划要基本上达到编制专业工程设计任务书的需要。凡达不到或委托方不要求做到上述规定深度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其收费额应参照本标准按实际设计深度作相应折减。 五、本标准要求提供规划设计文件六套,其中城市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