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住房改革支出经费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住房改革              支出经费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库[2001]56号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各单位资产的情况,规范住房改革支出会计核算,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住房改革支出经费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适用于2000年底前已售住房和按“老房老办法”租住的房改房,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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