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证书印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要免费予以更换,尚未发放的,要及时销毁。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请各地将检查结果于年底前上报部。部将对有关土地证书的印制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追查来源,严肃处理。   三、严格查处伪造和非法印制土地证书的厂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工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查处伪造和非法印制土地证书的厂家,从源头上杜绝伪造和私自印制土地证书的行为。对违反规定,未经授权私自印制土地证书的指定厂家,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土地证书印制资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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