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资经营企业,是指华侨或港澳同胞资本的或外国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经营的企业。 三、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切外汇收付,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四、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在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和外汇存款帐户,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在申请开户时,应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