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者外,应调回存入开户银行帐户,并办理出口外汇核销手续。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国境内的机关、企业(包括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个人之间的结算,除下列情况外,都应当使用人民币。 1.生产的产品如系中国需要进口的商品,售给中国经营外贸业务的单位或者其他企业,经中国外贸主管机关批准,供需双方商定,可参照国际市场价格,以外币计价、结算。 2.因生产需要购买中国经营外贸业务单位经营的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经中国外贸主管机关批准,供需双方商定,可参照国际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