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支机构合并,相互间移转房地产,系属该企业内部的房地产拨调性质,因其产权未起变化,不征契税。 4.私人或私营企业以房地产作价投资于公私合营经营的企业,变为公私合营企业财产者,为鼓励其走向国家资本主义,可免纳契税。 5.私营企业组织联合经营,其各自房地产并未合并为合营企业的伙有资产者,不征契税,如各企业单位的资金及房地产合并为企业伙有财产者,应依法交纳契税。但私营企业并厂其目的在于进行公私合营者,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免征契税。 (三)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与个体农民间或个体农民与个体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