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契税若干问题的批复
日期:2011-07-03 17:52
人的房屋。   三、经与司法部研究意见,公证机关证明的房屋产权转移合同―契约,可以证明其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但公证书不等于产权证,当事人还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向当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印契手续。   四、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简称房管机关)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财政机关填发的契证(印契),都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   凡由地方财政部门委托房管机关代征契税的,必须在房屋产权证上载明已纳契税的有关事项,才构成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   凡由财政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对房屋产权转移必须先经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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