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住房公积金存入受委托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委托存贷款利息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期限计算。   (三)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经住房委员会批准,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除上述收入外的收入,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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