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关于开展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2002年土地利用状况,顺利实现原土地分类到新分类的平稳过渡,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建立土地调查制度的规定及《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和要求  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2001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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