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以实施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和掌握耕地以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为重点。  (一)实现原土地分类到新分类的转换。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对新设地类和可调整地类实地调查,将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转换到《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二)掌握2002年度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对各地类的变化情况,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调绘上图,并量算面积,统计、汇总200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已建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县(区),应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数据库。  (三)为保证工作、技术的衔接,今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按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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