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