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编制,反馈规划修编中的问题,并对规划成果质量进行审核把关。部规划司将会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等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   为搞好试点工作,各试点在编制正式规划方案之前,要编制规划大纲,内容包括采用的基础数据、初步规划目标、主要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制度和方法创新等,报试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和部规划司审定。考虑到部分试点指标紧缺的情况,试点规划大纲通过部规划司审定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可酌情预先安排部分指标供试点使用,待上级规划修编时,该指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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