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径和措施,编制多个规划供选方案,并搞好供选方案的比选。要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在公众参与的内容、方法、程序和制度上进行积极的探索。   7.试点规划修编要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具体要求详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和《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8.试点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综合研究报告、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和试点工作总结。   三、试点的组织工作   (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
9/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7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