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三)编制标底;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六)草拟合同;   (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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