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四十一条 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第四十二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第四十三条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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