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中应当作为参考,但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第五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