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下:   一、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用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现行20年延长到30年。   二、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按在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改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4.14%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59%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三、调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沉淀资金利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专户中的沉淀资金,比照结息日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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