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后,由贷审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等级。   (四)等级发布。农业银行一级分行将评定等级通知企业,或按照企业的书面要求向社会发布。   第十八条 委托评级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农业银行有权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有效期内调整信用等级。   第十九条 对委托评级的农业银行信贷客户,开户行要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定期复测等级,加强监管,适时调整。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条 企业以虚假资料骗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的,一经发现,农业银行应立即取消其评级资格,并实施相应的信贷制裁。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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