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六条 除末投产的新建企业外,农业银行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为:   (一)已与农业银行建立了信贷关系的企业;   (二)向农业银行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   (三)需要农业银行提供资信证明的企业;   (四)自愿申请或委托农业银行评估资信的企业。   第七条 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象分为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综合类五类。   综合类企业指跨业综合经营企业及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第三章 评定指标与等级   第八条 农业、工业、商贸、综合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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