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六条 除末投产的新建企业外,农业银行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为: (一)已与农业银行建立了信贷关系的企业; (二)向农业银行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 (三)需要农业银行提供资信证明的企业; (四)自愿申请或委托农业银行评估资信的企业。 第七条 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象分为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综合类五类。 综合类企业指跨业综合经营企业及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第三章 评定指标与等级 第八条 农业、工业、商贸、综合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