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3]1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第三条 项目实施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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