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涉及土地地类、面积、界址、权属及补偿方案等,保证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属合法,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等无争议,为施工创造条件。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全程管理,并做好下列实施准备工作:   (一)组织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咨询服务;   (二)组织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委托工程监理;   (三)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四)组织编制施工设计图;   (五)建立工程工期、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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