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理机构执行代理业务。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定。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构及登记初审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使用及有关情况。   第四章 职责   第十八条 土地登记代理人在土地登记代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在土地登记代理活动中,土地登记代理人应以委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在土地登记代理活动中,土地登记代理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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