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应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同。   省级和市级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应着重提出土地整理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明确本省、市范围内易地补充耕地的区域和政策,确定土地整理开发投资方向等。县级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应着重划分适宜开垦区和土地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和优先顺序,并落实到图上,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依据。   编制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应广泛征求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注意与基本农田建设、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权属调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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