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整理补充耕地165.87万公顷(2488万亩),平均每年16.59万公顷(248.8万亩)。 ――新增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欠账逐步消化。到2010年,通过消化历史欠帐复垦工矿废弃地补充耕地35.05万公顷(526万亩),平均每年3.51万公顷(52.6万亩)。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通过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补充耕地73.04万公顷(1096万亩),平均每年7.3万公顷(109.6万亩)。 (二)基本方针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1. 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始终把增加有效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