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的总潜力约778.67万公顷(11680万亩)。  (一)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全国确定10个土地整理重点区域,涉及1180个县市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约500万公顷(7500万亩)。  重点区域包括:华北平原区,东北平原区,长江中下游平原区,浙闽丘陵平原区,华南丘陵平原区,四川盆地及秦巴山地区,云贵高原区,黄土高原区,内蒙古高原区,新疆天山山麓绿洲区。  (二)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全国确定11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和27个土地复垦重点县市区,涉及325个县市区,土地复垦补充耕地的总潜力约45.33万公顷(680万亩)。  重点区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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