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更登记。 (五)完善制度,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加强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挂钩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编报项目计划,合理引导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国家投资项目原则上安排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内,并优先保障重大工程的实施。开发整理新增耕地要依法实行承包经营并纳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 探索建立省域内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易地平衡制度,加强对易地补充耕地的调控和引导。跨省域耕地易地补充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