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33 5 0.27 4 0.73 11 宁夏3.43 52 2.10 32 0.60 9 0.73 11 新疆10.27 154 0.67 10 0.03 0 9.62 144 机动数25.60 384 15.53 233 3.27 49 6.80 102 附表2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序号区域名 称分区域 名 称所在地区所辖县市区1华北平原区京津唐地区北京平谷、通州、大兴、顺义、昌平天津宝坻、静海、武清、宁河唐山市遵化、丰南、迁安、迁西、丰润、玉田、唐海、乐亭、滦县廊坊市三河、香河、大厂秦皇岛市昌黎、卢龙、抚宁河北冀中南平原地区保定市保定、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容城、雄县、安新、望都、清苑、高阳、定州、安国、博野、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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