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督查和指导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管理者自身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是否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督查和指导的方式、要求  督查和指导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座谈会由所在省、省会城市和周边城市以及邻近省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及督查机构的有关人员参加。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治理整顿工作,并准备好相关文字材料,做好汇报和讨论的准备。各督查小组的成员、督查时间和地点及参加座谈的单位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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