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在民用机场管理体制改革中认真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民用机场管理体制改革中                 认真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6号)精神,全国推进民航体制改革,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拟在民用机场管理体制改革中,对民用机场用地按各驻场单位的用地现状予以划分,以明晰各用地单位的土地产权关系,建立新型的机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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