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用地电子备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备案制度,加快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第一季度开始,部办公厅《关于建设用地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3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备案数据,使用“建设用地电子备案软件”实行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