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六、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组织实施。请按要求及时做好评卷工作,并于2004年7月底前上报成绩信息。  七、有关考试教材的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八、考务费暂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计价费[1998]1060号)规定每人每科8元的上缴标准执行。  九、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各地请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告我中心。考试期间,有关考务问题与我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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