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2
业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本补充规定由建设部和商务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五、本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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