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3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3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发改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2003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我们在《2002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03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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