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产开发企业所有的,应于实际取得时按市场公平成交价确认收入的实现。   五、关于成本和费用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成本和费用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销售成本可以按规定在当期直接扣除。   开发产品的建造成本是指开发产品完工前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的间接费用、借款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开发产品的建造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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