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进城务工人员组建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伍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坚持整建制引进劳务承包队伍。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可借鉴北京、天津、宁波等地经验,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准入机制。   三要充分发挥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驻外埠建管工作机构的作用,在所辖劳务企业建立工会的基础上,规范、完善对外出队伍工会工作的指导。   四要调动建筑总承包企业和建筑劳务承包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把工会组织建立到项目上。重点是从工程项目入手抓好已进入施工企业的零散队伍建会工作。由工程总承包公司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进入各工程项目的劳务队伍建立工会组织。并以总承包公司设在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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