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52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建设部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七月二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城市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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