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理或被否决:   (一) 未按要求密封;   (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四)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二)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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