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经中标人同意,可将其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七个工作日内,逐一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