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52
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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