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决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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