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数据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现将本年度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分 55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0分 60分 房地产估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9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