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分别向各地发送相应专业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各地要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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