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性; (三)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的适当性; (四)审计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 (五)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六)审计分工的恰当性;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实施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工作方案调整的; (二)审计组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 (三)审计组人员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的; (四)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重点的; (五)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的;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