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见的书面文书。 第五十七条 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 (二)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 (三)被审计单位名称; (四)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年度****审计"; (五)内容; (六)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七)签发日期。 第五十八条 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