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日期:2011-07-03 17:52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第八条 审前调查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下列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三)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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